我校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编辑日期:2017-03-31 15:43:00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自治区民宗委副主任周健、梁柳宁到我校举行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授牌仪式
2017年3月29日上午,自治区民宗委副主任周健、梁柳宁一行9人到我校举行授牌仪式,授予学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牌匾。
授牌仪式上,周副主任作重要讲话:一是代表自治区民宗委对学校获得此项殊荣表示祝贺。周副主任说: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学校响应了党的号召,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和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受到了国家民委的表彰,可喜可贺。二是感谢学校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出的努力和贡献。学校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形式多样,有声有色,为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争得了荣誉,深表感谢。三是提出希望。希望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再做表率、再立新功。
周健、梁柳宁副主任一行还参观了学校2017年“壮族三月三”校园民族文化活动书画作品展、现场百人书法表演、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图片展、民族工艺美术作品展等,并对学校“壮族三月三”民族精品歌舞彩排进行了现场指导。
自治区民宗委政策法规处处长盘誉春、监督检查处处长罗军等陪同到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