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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来访者须知
编辑日期:2007-12-25 20:55:00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心理咨询来访者须知




一、心灵驿站是学校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辅导工作的专门机构,在学校领导的关心指导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具体指导,学生科负责管理。


二、本站服务的对象是在校全体师生,校内实行免费服务。


三、为了方便管理和后期的跟踪咨询服务,需要把来访者的真实姓名、所在班级、联系方式登记在案,这些个人资料只能放在心灵驿站存档,不能泄露给其它单位和个人。


四、本辅导站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隐私等保守秘密,绝对不向第三人泄露任何信息,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一般情况下心理咨询辅导不可能一次就会取得明显的效果或彻底解决问题,它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来访者须对心理咨询辅导老师的工作充满信心和信任,并予以积极配合,这是心理咨询辅导获得成功的关键。


六、心理咨询辅导是当事人与心理咨询辅导老师之间的一种专业的人际互动,其效果产生于双方信赖的关系中,因此任何成功的心理咨询都要当事人与咨询辅导老师的直接交流、电话或面谈,因此不能要他人替代咨询。


七、来访者应尊重本站工作人员,遵守预约时间,不得无理取闹或纠缠,来访者应明确需要咨询的主要内容,并愿意在心理咨询辅导老师的帮助下努力调节自己的心理状态,如果对咨询的效果不满意时,可以提出终止咨询。


八、来访者应预约并可以指定心理咨询辅导老师,预约时间确定后应准时到达。


九、每次咨询时间以约40分钟为一个单位,来访者缺乏诚意或不负责任,心理咨询辅导老师可以终止咨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