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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从七个方面切实推动民族地区干部双语学习工作
编辑日期:2017-11-01 14:48:00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为切实推进广西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干部双语学习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制定了《推进民族地区干部双语学习工作的意见》,今后,广西将从七个方面把该项工作抓出成效: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干部的教育培训。以自治区、市、县三级党校、行政学院(校),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广西干部网络学院、广西教育培训网、民族高等院校等为主阵地,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坚持好干部标准和三个特别要求,深入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史国史国情、民族宗教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教育,着力强化爱国主义教育,积极培育国家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是加强双语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积极推动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双语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对少数民族聚居的县(市、区)、乡(镇)的党政、司法、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等部门(单位)汉族干部和非工作地成长的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当地主体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能力培养培训,不断增强各级各类干部双语能力。创新形式和载体,坚持分类分层施教,加强结果考核,增强培养培训工作实效。鼓励和支持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壮文学校和各少数民族聚居市、县(市、区)党校、行政学院(校)发挥优势,加大力度培养双语兼通的各类适用人才。

三是建立双语干部测试制度。自治区民语委牵头协调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等单位研究制定我区干部双语能力测试标准和办法。县级及以上教育、民族语文部门根据测试办法和标准进行测试,自治区教育、民族语文部门根据测试结果进行认定。县级组织人事、教育、民族语文等部门按语种和干部类别对双语干部进行分类,建立当地的双语干部库,并报送上级相关部门备案。

四是建立推动双语学习的奖励激励机制。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双语干部奖励激励办法及实施细则。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等相关表彰奖励工作中,安排一定数量的名额,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双语干部给予表彰奖励。把本地区、本部门干部的双语能力纳入干部考核体系,明确部分岗位任职条件必须为双语干部。

五是改进完善干部考试录用办法。少数民族聚居的县(市、区)、乡(镇)招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突出双语能力需求,根据岗位职责和职位空缺情况,明确招录(招聘)职位资格及条件,每年安排一定比例定向招录(招聘)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在当地的人员。优化双语干部考录办法,使双语人才能够顺利补充到基层双语工作岗位,实现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工作目标。

六是注重双语干部的锻炼和使用。牢固树立面向基层、面向实践导向,加大双语干部选拔培养力度,注重把双语能力较强的干部选派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挂职锻炼。注重在经济发展、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一线培养锻炼双语干部,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双语干部到中央和国家机关、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不断提高双语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努力建设一支过硬的双语干部队伍。加大优秀双语干部培养和使用力度,不断充实基层一线双语工作岗位,充分发挥双语干部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中的优势和作用。

七是加强双语学习支撑条件建设。围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区内各世居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对干部双语学习特点、规律、方式方法、成效检测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和总结,促进干部双语学习工作取得实效。加强统筹规划,支持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壮文学校和各少数民族聚居市、县(市、区)党校、行政学院(校)发挥优势,加强软硬件建设,逐步发展成为我区各类双语人才的培养培训基地;支持自治区教育厅、民语委及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研发适用于干部双语学习的双语教材、教辅资料、应用软件;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设兼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我区各世居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的双语学习网络平台。

 

 


来源|广西民宗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