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12月17日下午,自治区民委(宗教)、民语委召开全区民委(宗教)、民语委系统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全区民委(宗教)、民语委系统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进行再动员。
自治区民委(宗教)、民语委党组书记、主任卢献匾主持会议,并对两委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要求,要求做到四个必须:一是必须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准确把握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反腐败的决心、力度和目标,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是必须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各级党组织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做到“木鱼”天天敲、“警钟”时时鸣,教育督促党员干部从“不以为然”,到把纪律“刻印在心”。三是必须严肃查处发生在少数民族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深入开展专项工作,分级负责,层层落实主体责任,抓住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专项补助经费、民族成分更改、民族中学招生收费等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加强监督检查,对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小官巨贪”要坚决查处,拍“苍蝇”决不手软!对“四风”问题,要严防死守,防止反弹。四是必须积极配合开展巡视工作。重点抓好巡视整改,做到反映问题无门槛,整改对接无缝隙,事事有回音,件件抓落实,处处保实效,为全区民族宗教事业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环境。
自治区纪委研究法规室主任沙君俊在会上作学习《准则》《条例》专题辅导报告。
自治区民委党组成员、派驻自治区民委纪检组长班美月传达专项工作玉林现场会精神,进一步部署全区民委(宗教)系统专项工作。
视频会议主会场设在自治区民委,我校130多名党员干部在学校阶梯教室通过观看视频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