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自治区民委纪检组组长肖祥华到我校进行节前专项检查
编辑日期:2015-09-11 11:40:00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派驻自治区民委纪检组组长肖祥华到我校进行节前专项检查
2015年9月9日下午,根据自治区纪委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严防“四风”工作的通知精神,派驻自治区民委纪检组组长肖祥华、监察室主任邓敏等一行3人到广西民族中专、广西民族高中开展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前专项检查。
肖组长认真听取了学校党委书记邓仕敏、校长石朝雄等关于学校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廉洁过节,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公务接待及公款消费,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2015年秋季招生、收费及资金管理,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程建设招投标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等情况的汇报后,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学校今后反腐倡廉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学校发展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
肖组长对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提出了六点意见和要求:一是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过好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二是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做清正廉洁、有责任感的党员领导干部、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培养学生爱国意识、民族团结意识,建设团结互助、互帮互爱的学校领导集体。三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教师,认真学习并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规范自己的言行。四是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树立底线意识,严防触碰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压线。五是建设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向上意识,做大做强民族教育品牌。六是加快实现教育转型,坚持走民族特色办学之路,使学校教育发展迈上新台阶,努力为民族地区培养合格的建设人才。